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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媒体报道荟萃之七 浏览:2678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2/03/19 【字号


  安徽政协副主席李卫华:民企转变发展方式任务紧迫

2011年03月06日16: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倪洪章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中国经济网与和讯网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安徽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今日在政协会议上发言称,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非公有经济转变发展方式。

  李卫华分析认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总体上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耗能高、污染高、技术含量低、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所占的比例比较大,转变发展方式显得十分紧迫。

  李卫华表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原因包括:高端人才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创新能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体制机制不顺等。

  他建议政府要科学制定不同行业的产业方向和政策,构建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转型的财税、土地支持。

  (两会声音)李卫华:草根金融创新可在皖先行先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靳生  2012-03-08 11:47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日益加深,迫切需要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安徽工商联主席李卫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徽省一直有改革创新、敢为天下先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安徽有基础,有经验,有需求,有动力,将安徽列为金融创新试验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李卫华介绍说,近年来安徽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金融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安徽崛起,金融先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徽始终注重金融改革创新,把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作为加快金融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的重要推手紧抓不放。另外,安徽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工程试点省以及拥有国家唯一的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需要加快金融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李卫华为此建议:首先是建议国家金融新政策、金融新业态在安徽先行先试。近年来,国家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新三板、股指期货呼之欲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方兴未艾,建议国家将金融新产品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等放到安徽进行试点。

  李卫华还建议设立新型金融组织在安徽先行先试。安徽省中小企业众多,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建议批准设立区域性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社区银行,增加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主体。

  他同时建议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特别是放宽村镇银行设立条件等创新政策在安徽先行先试。按照银监会要求,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限制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准入,也抑制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建议国家降低村镇银行设立门槛,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同时下放村镇银行审批权限,由银监会省级派驻机构审批。

  李卫华还建议,有关草根金融的创新政策在安徽先行先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发展,开辟了民间资本进入地方金融领域的渠道。但是,两类公司在税收、补贴上未能完全享受金融机构同样的政策待遇。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属性。使两类公司享受到金融机构同样的政策待遇,减轻两类公司负担,扶持两类公司发展。 (中华工商时报 靳生)

 

  为中小企业发展“减负输血”

    ——访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李卫华

2012年03月11日 04:32   稿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大量贡献,但当前民营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李卫华呼吁,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从多方面综合考察、比较而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税收负担普遍过重。 ”李卫华提出,要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通过采取免税、减税、减费、差别税率辅之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民间资本回归产业的投资回报率。扩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建议可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免所得税至2015年底,让小微企业走出周期性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资金是企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血液’,要大力推进金融改革,为中小企业‘输血’。 ”李卫华表示,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源于金融供需结构的极度不合理,反映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迟缓。要大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组建民营银行或准银行类金融机构,培育和造就更多的中小银行和融资机构,并下决心改变金融供给结构。同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推动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帮助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进而满足各类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聂扬飞)

 

  委员建议公款吃喝纳入刑法范围

厦门网 2012-03-14 08:15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安徽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建议,借鉴意大利刑法把公款吃喝玩乐定为贪污罪,把公款吃喝纳入刑法范围,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吃喝腐败。

  李卫华表示,公款吃喝浪费大量国家资财,也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虽然频发禁令,但各种名义的公款吃喝行为屡禁不止,“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李卫华分析说,相对于俄罗斯、日本和印度等国,我国公款吃喝可以在会议费、出国费、培训费、调研费、科研费等合法的项目下报销,一些领导认定“接待无小事”,逐渐形成了“想吃就吃”“不想吃也要吃”的接待体制。而且由于公务接待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加之信息和权力的不对称,使得公务接待中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

  李卫华建议,将公款吃喝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把公款吃喝纳入刑法,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吃喝腐败,“无疑能让更多的公款吃喝者有所顾忌和收敛”。

  李卫华还主张推行信息公开,规范公款接待行为,解决那种“公款接待成个筐,什么费用都可往里装”的现状。他建议,定期公布“三公消费”等经费预算、决算,超预算公款消费就是违法,建立健全财务审批程序和会签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超标治理。李卫华还主张实行“公款吃请公示制”,让公务接待费用和费用报销环节透明,接受检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