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浏览:9405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发布时间:2019/01/23 【字号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最重要推手,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环节多、风险大、周期长、落地难等原因,导致大量科技成果被闲置。从实际情况看,科技成果真正转化的仅有10%左右,而国际水平则在40%。其中,一些成果本身由于侧重于理论,往往以论文或专利表现,与市场结合不紧密、大多处于试验阶段,成熟度不高、转化性不强,更增添了转化的难度。结合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几个关键要素和重要环节,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项目成果评价体系建设,推动成果市场化
 
  一是优选项目。紧贴我省发展战略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产业和企业需求,加强技术先进性以及技术方案可行性、成熟度、市场转化性、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评价和论证,遴选一些匹配度及关联度高的关键和共性技术,设立支持专项,汇聚资源协同攻关,推进项目研发、熟化和转移转化。
 
  二是优化评估。高校科研立项,大都局限于自身的研究领域,理论性较强,缺乏产品市场化认知。应组织企业、投资、技术等不同领域专家,对科研立项进行技术可行性、产品可制造性、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和投资回报等开展评估,突出成果市场化的方向和产品价值,促进产品围绕市场进行转移转化。
 
  三是客观评价。对于高校已经成熟的技术成果、专利等应分别从技术创新程度、难度和成熟度,技术经济指标和先进程度,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经济或社会效益等多方面进行公正客观评价。征求技术成果使用方、投资方和合作方意见,改进不足,推动技术成熟和进行二次开发。
 
  二、加强“风投”等市场资本引入,推动成果熟化
 
  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成产品,小试和中试环节必不可少,需要较多的人力和财力,高校往往难以承受,企业又担心风险,于是导致“中试空白”。很多有技术突破、有市场前景的成果因此难以熟化和市场化。风险投资往往更注重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市场空间以及盈利模式,因此在实验室阶段就应引入风险投资,推动技术成果方、风险投资公司和相关企业有机结合,强化科技成果的小试、中试,推进技术熟化和二次开发。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成果转化
 
  一是搭建科研成果展示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网上大市场,构建高校院所成果库、专家库、企业需求库、投资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库等。通过相关技术进行数据库的信息匹配、对接,提高创新要素的流动性,为成果转化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配置;健全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法律等服务体系,提供转化全流程便捷化服务;采用竞价和拍卖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线交易,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大市场平台。
 
  二是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建设。通过汇聚国内外技术转移优质资源,采用“互联网+技术转移学院”培训模式,分期逐级开展系统培训,让技术经纪人掌握技术市场政策、创新方法应用、知识产权运营、企业技术需求挖掘等多方面技能,真正成为推进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的核心力量。
 
     三是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引进有能力的组织或个人(如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参与成果转化合作,成立产业联盟或专业协会等方式扩大成果转化成效,对于实施和帮助成果转化的机构或个人制定奖励和考核措施,给予名誉或者资金奖励,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共同打造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