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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几点认识 浏览:3657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0/01/08 【字号

      今年9月中旬,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胡锦涛总书记就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他希望各民主党派积极协助和支持共产党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希望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参政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齐心协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继续奋斗。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亲密合作关系,而且再次强调了“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历史命题,这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就此谈几点认识。
      一、关于“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命题的提出
      中国学者从理论上探讨这个问题要早一点,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郑宪等人的课题研究涉及到这个问题。他们在1991年就我国的参政党建设问题申报了国家“八五”青年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课题的最终成果《中国参政党建设概论》一书于1995年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后来,郑宪在1999年自己写了一本专著《中国民主党派建设理论》,2000年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其中关于“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论述跟前面一本书相同。这些研究成果只是一种学术探讨,实践中还没有正式提出这个问题。
  中共提出“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这一历史命题,我以为肇始于中共十六大。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将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要求“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是中共在政治理论、政治思维方面的重大创新,也是中共对执政规律特别是对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认识深化的表现,这对于我国的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是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的,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政治文明体现了一定社会形态中的民主、平等、自由的实现程度,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和国家整体文明水平。政治文明建设不是一党一派的事,需要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和目标,还为实现这一目标设置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等一系列的举措。其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就是重要的一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民主党派参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应当成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继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民主党派新一代领导人主导完成了新世纪的第一次换届,各民主党派面临着巩固和发展政治交接成果,提高参政能力,建设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参政党的历史任务。就在中共十六大闭幕后不久,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冒雪走访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与各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共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计,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提出的涉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14个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随后,在2003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希望各民主党派按照各自代表大会确立的参政党建设的任务、目标和原则,努力把民主党派建设成为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参政党。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走访和殷切期望,极大地鼓舞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预示着多党合作的一个新的历史时刻的到来。
      2004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又指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由中央统战部牵头,联合各党派中央,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认真总结15年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深入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出的新要求,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作用等问题,着手起草关于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
      2005年2月4日,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发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五个坚持”,其中第五点明确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2月18日,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正式发布,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出了科学规范,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理论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关于“促进性”的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不仅亲自提出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命题,而且以后多次对如何坚持相互促进,推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方式、原则做出指示,提出新的要求。
      2006年7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五个方面的关系,在讲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时,他再次指出:“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其中指出:“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推动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
      随后,中共十七大报告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浓重笔墨进行阐述,特别强调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要选用更多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等。中共十七大之后的各民主党派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突破常规由政治局常委出席致辞,显示了中共不断促进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完善多党合作的决心。2007年12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座谈时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其中最基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为了保持国家持续繁荣、长治久安的发展局面,为了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执政党的领导,大力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共同开创一个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新局面。2009年夏,就在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组成督查组在全国范围内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中发〔2005〕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这再次体现了中共对“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这一历史命题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格局中,“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既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进行理性提升的过程;不仅是维护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一个重大历史命题,而且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历史经验的总结。
      二、实现“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已明确载入《宪法》。在这一制度之下,中国建构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形成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这是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政治基础和根本保证。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对我国的挑战,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多党合作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思想,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不断提高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使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把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推向新高度;同时还提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的提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等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政治制度。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促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就一定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努力方向
  政党建设是政党制度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中国政党体系的主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各政党建设,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执政党建设是指共产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强自身的全面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参政党建设是指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在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和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建设过程中,由于有着共同的政治目的,所以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能力建设完全可以也必须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就是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相辅相成、互相作用、互相促进。共产党执政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参政,民主党派的发展也离不开共产党的帮助;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越强,参政党参政的积极性和效率就越高;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越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会越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不仅取决于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也取决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和参政能力。双方相得益彰,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业就会越发展。
      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在搞好中国政党建设方面负有更多的责任。为此,中共中央在〔2005〕5号文件中强调,中共“党委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并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近几年来,各民主党派通过开展以政治交接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建设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当前,各民主党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和原则,促进自身的科学发展。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思想建设的特色问题、组织建设的后劲问题、制度建设的配套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影响和制约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民主党派的长远发展,努力做到理论创新有进展,组织发展有潜力,建言献策有质量,民主监督有力度,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促进国家的科学发展同时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共同努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携手共进,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发展将因此而永葆生机和活力,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将因此而获得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李权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