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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合肥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建议 浏览:5426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发布时间:2017/02/04 【字号

 
    合肥市是国家四大科教基地,中国十大科研城市,中国首座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随着“一带一路”整体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合肥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需要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动力转换,保持经济高速增长,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从而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
    近年来,合肥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备、创新资源基础雄厚,创新平台发展迅速,创新载体功能日益增强,创新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创新创业环境和网络日益完善,但是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创新政策的协同程度较低
    在创新型城市发展过程中,合肥市关于创新、创业、就业、人才、产业等各方面出台了众多政策,但是各类政策之间缺乏统筹。深层次问题就是体制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横向的政策协同失调;第二,纵向的政策协同失调;第三,时间上的政策协同失调。
    2、创新集成效应不明显
    第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模糊,政府和市场的各自职能不清晰。第二,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存在一定问题,金融创新很难跟上科技创新。金融机构尽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金融创新工具,但审批环节复杂、耗费时间长,造成资源浪费,这些都导致金融支持科技的滞后性。
    3、创新融资的方式有待探索
    第一,相关政策的扶持与保障尚待增强。鉴于科技企业的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对其投资相对被动,政府需完善政策体系以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投资。第二,融资成本较高。金融机构在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发放贷款时,要弥补部分贷款风险,同时企业还要支付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寻求担保或抵押,才能顺利完成贷款。第三,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由于产权交易市场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发行债权等直接融资方式因门槛过高而受到限制。
    4、产业创新发展与升级较难
    第一,根据统计局数据显示,合肥现有的产业集群仍然集中在传统的家电、装备制造和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这三大传统产业所占比重高却转型慢、增速慢,2015年增加值幅度都低于平均增长值。第二,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余额远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其中导致新兴产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在于直接融资比重小,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体制机制问题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遭遇市场准入瓶颈、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受到不公平待遇等。
    5、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慢
    第一,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合肥市的科技创新服务发展起步较晚,具有行业规模较小、体系不完善、发展布局不均衡等特点。第二,缺乏科技服务人才。合肥科技服务从业人员中存在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的现象,专职人才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合肥市大部分从事各项科技服务的人才来自于服务资源丰富的科研院所和高校。而且,由于缺乏针对性的评价机制,不利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优秀人才从事对外服务的积极性。
    6、创新人才的吸引能力不足
    第一,人才总量较少。部分中高级人才在合肥往往“一将难求”,众多企业纷纷到省外人才市场进行“挖角”。第二,人才引入量不足。由于合肥市的人才吸引力并不理想,众多人才仍将北上广深等大城市作为未来就业和发展的首选。第三,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相较于深圳、上海、杭州、成都等城市而言,以科教资源优势培养了众多人才的合肥,在人才流失方面却位居创新型城市前列。
    7、创新文化环境建设较落后
    合肥市缺乏创新友好型环境。第一,尽管合肥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但对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广泛的对外文化传播影响。第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趋势产生的“创客文化、创意文化和创新文化”在与其他省市相比,人才交流、经济发展、科技互助等方面却显现出力量较为薄弱。
    破解上述问题,加快合肥市创新型城市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为此建议: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顶层设计
    第一,完善政府职能,减少市场管制。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同时,政府应做好各种组织服务工作,充分信任和培育市场,尽可能下方权利给市场,减少管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造创新之都的浓厚氛围。第二,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建议合肥市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问题和先进地区发展差距,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政府应加强对配套措施的完善。
    2、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发展创新生态
    第一,搭建创新创业载体。坚持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充分利用全市闲置库房、工业厂房进行整体改造,重点支持创客空间等创业创新基地加快发展,新增一批创业创新平台。以四大开发区和四个主城区为核心区,以五县市为拓展区,建设一批具备集团化、精细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第二,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战略意义和自主创新的先进典型。第三,优化创新创业空间布局。超前规划国家高新区和各类开发园区基础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第四,营造鼓励人人创新的氛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机器人大赛、科技活动周等活动落实全民创新创业。
    3、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激发企业活力
    第一,加强产业集群及研发圈建设。按照“龙头企业—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加强产业集群及研发圈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第二,推动传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加快传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产品,提升设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能降耗,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提升企业创新地位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尤其是行业领军企业编制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第四,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4、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增强研发能力
    第一,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重点建设量子通信产业创新平台,依托科大国盾量子等,开发量子密码通信终端设备、网络交换及路由设备、核心光电子器件等核心产品和“云+量子”的推广应用。建设诱导多功能干细胞(IPSC)研发平台,依托中盛溯源生物科技公司,加强与中科大生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的合作,培养一批优秀的生物技术创新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加速国内干细胞科研机构与应用机构的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打造发展合肥中国生物第一城。第二,建设新型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速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机械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建设。支持研究院创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增强自我研发、自我发展能力。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中科大、中科院合肥物质院、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和中科院合肥创新院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部技术转移中心。
    5、构建金融创新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第一,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建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第二,加大创新创业投资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对高级别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提供一定的信贷额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该领域的支持力度。第三,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支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6、加速人才培育引进,重视人才激励
    第一,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加大教育投资,改进和完善教育体系,促进各类专业人员的知识更新与技能提高,实施高技能紧缺人才培育规划。第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落实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第三,完善创新型人才流动与配置机制。鼓励各类组织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创新型人才流动与聘用方式,引导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流向高端产业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经济实体。第四,加大人才股权激励力度。加快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对政府参股支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情况,将扶持资金全部或部分奖励给团队成员。第五,改革高校院所科研评价激励机制。对高校院所研究活动实行分类考核,构建以原创贡献和产业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
    7、提高开放融合水平,布局创新网络
    第一,扩大国内外合作交流,大力实施创新计划。合肥市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先发创新型城市建设经验,尤其加强与上海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创新节点城市作用,实现双向辐射,南北合作。第二,加强军民科技融合。把军民融合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加强军民融合科技研发,建成一批科技研发、科技信息、成果孵化转化的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