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承罡
在2013年初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了“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大命题。深入理解并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凝聚政治认同,完善制度整合,提升制度绩效,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价值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重大命题为各民主党派今后的发展与建设指明了政治方向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内含一体多元结构,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既包含有多党合作所形成的多元结构,也包含有多党派、界别协商所形成的多元结构,它不仅适宜于中国的社会形态的内在结构及其现代化转化,而且适宜于中国的国家建设和民主成长,因而,其进步与发展能够为中国的国家建设和民主成长提供新的资源与新的空间。”[1]这一制度所呈现出的鲜明特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既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有关,也与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对这样强有力政党的迫切而需求有关。在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肩负着领导、发展和完善这个制度的使命,肩负着团结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崇高责任。中国的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坚持、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它关系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能否更加巩固和持续发挥其独特作用,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能否更加巩固。
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发号施令,不是简单的包办,而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民主党派不再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而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我国各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明确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的内涵,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都充分证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一直在致力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一直在致力于加强对民主党派发展的政治方向的引导。
2013年2月6日,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定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根本方向,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2]首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结合在一起,这是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精神,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这简明而又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中国共产党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这四个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同样也是关系各民主党派发展及其事业兴衰成败的决定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也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毛泽东同志曾生动地说:“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从这个意义上说,“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论断,既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我国新阶段多党合作发展大势的科学把握,进一步凸显了多党合作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也从如何在全面把握当前世情、国情,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的战略高度,解决了各民主党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体现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各民主党派未来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必将有力地推动各民主党派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这一重大命题空前提升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政治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不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属性,又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尤其重要的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要求,准确把握时代特点,以对民主党派历史方位的正确判断为依据,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合符客观实际的准确界定:从1956年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到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民主党派不再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而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我国各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再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些符合我国国情、切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的界定解决了不同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明确了各民主党派的地位,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政策支撑,从而为民主党派不断发展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用更加科学、更加精练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来表征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各民主党派,郑重号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定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根本方向,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表现出执政党高度的政治智慧与政治自觉,也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平等相待,真诚合作的诚意与决心。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以一贯之的政治方针与策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共中央将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并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这一概念涵盖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探索多党合作理论所取得的一切成果,至此,中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内涵得到了最准确、科学的表述,这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相统一的,进一步丰富了多党合作理论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理论日臻成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民主党派历史方位的准确判断,“是对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历程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党派性质和政治地位的科学论断,是对各民主党派新时期发挥职能作用的科学把握,”[4]这将极大地有助于各民主党派准确把握自身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及发展目标,进一步探索和思考新的历史条件下自身建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课题。
对于各民主党派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界定可谓是实至名归。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理论指导下,各民主党派把促进发展作为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建功立业,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稳步健康向前发展,这些作用表明,民主党派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独特和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如今各民主党派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的合理性、发展的规律性和胜利的必然性的基础上,均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作为其政治纲领,体现出时代的特征与规定性,是各民主党派号召和动员其成员的一面旗帜。恩格斯曾指出:“一般说来,一个政党的正式纲领没有他的实际行动那样重要。但是,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5]无论从实际行动还是从纲领来看,各民主党派在价值取向和目标上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存在着一致性,是名实相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这一界定客观地反映了民主党派的实际,最大限度地代表了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利益,空前地提升了其社会政治地位,将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具体化,从而把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推向新高度。这必定会将各民主党派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使多党合作制度呈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这一重大命题为各民主党派自身优化和完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6]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大命题,不但表明多党合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而且也对各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就是说,多党合作发展到今天,各民主党派的发展、自身建设等所有问题,几乎都要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层面才能认识、才能解决。
一个政党除非它不想有所作为,否则它就必须通过自身建设去不断修正自身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需要的部分。因此,对民主党派来说,自身建设是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必然选择。其次,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关系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用的发挥。作为一个结构严谨、运行有序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以各民主党派的健康发展为前提的。这一制度必然要求这一体制内的各个政党都能健康发展、共同进步。当执政党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水平也要同步提高;当执政党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各民主党派也要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建设,以使执政党建设与各民主党派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否则,哪一个方面和环节表现出薄弱,都将影响到整个制度的发展、完善及优势的发挥。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完全可以说,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并非一党一派的私事,它确实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开创。因此,各民主党派只有通过自身建设,不断地优化和完善自己,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才能够生存、发展并且有所作为。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尤其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大命题,就使各民主党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休戚相关。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理想;一方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事业。因此,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统领自身建设的整个过程与各个环节,切实做好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增强全体成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不放松、不偏离,切实使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成为广大成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而奋斗的强大思想武器。唯其如此,各民主党派才能提高社会影响力、吸引力和政治把握能力,才能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才能筑牢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要突出目的性,增强有效性。自身建设要把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作为聚焦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使自身建设保持源源不断的动力。这些能力的提高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各民主党派的理想信念与价值取向所规定的。对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来说,这些能力的不断提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要以增强适应力为依托。这就是说自身建设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根据国家、社会和广大人民的要求,与时俱进地解决好履行职能中的一系列问题,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增强适应力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只有不断增强适应力,各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才能得到不断提高,也才能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有效的工作,切实担负起历史使命。
第四,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穿自身建设的一条主线。从当今世界看,法制化是现代国家和社会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党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越高,说明一个政党的现代化水平就越高,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就越适应,并且自身发展也会更加稳健。所谓制度建设就是指政党各种活动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度建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等方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各民主党派制度建设如果达不到应有的水平或者仍然是低水平重复,就有可能失去作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资格。所以,各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时代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把自身建设的各方面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以此努力来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