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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关系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 浏览:4121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8/27 【字号

白树震
 
    胡总书记指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的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正确处理我国政党关系的一条基本经验。由于世界不同国家的国情千差万别,在政治发展道路上,各国总是力图把人类政治文明的共性与本国的民族特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选择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自己的政治制度模式,形成自己的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这一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巩固和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根本保证。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关系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走向,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稳固,也关系到政党关系的形成、完善与发展。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反映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选择。鸦片战争以来,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中国人民在不同历史阶段都作了英勇斗争和艰辛探索,其主题和实质都是解决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问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中国人民先后尝试了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结果都没有走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探索了一条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既符合国情,顺应民意,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成为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又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实现了自身的历史性发展。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各民主党派也由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发展为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合作者到参政党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取得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共识。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后相继产生的。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之所以与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合作,关键就在于在一些基本政治问题,特别是在政治发展道路上形成了共识。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大决战。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共同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内战、独裁政策。当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时,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五一”口号,提出“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他们公开表示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在共同筹备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又制定和通过了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的《共同纲领》。这实际上是对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确认,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的政治共识。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仍然作为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各民主党派继续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战胜了政治、经济和自然等严峻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和谐的政党关系不断巩固的政治保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揭开了我国政党关系的新篇章。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和“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参政基本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1994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并成为中共十五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民主党派也在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章程中,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为政治纲领和根本任务,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巩固发展和谐政党关系的坚实基础。
 
 
    政治发展道路,是决定事业成败的首要问题,也是影响政党关系的根本问题。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容,必须体现其政治指向、路径选择和内在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是要解决政治发展的方向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追求中国光明前景的长期实践中,经过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探索出来的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指引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这个方向是始终立足中国自己的国情,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努力的方向,也是多党合作奋斗的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保证。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中,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犯了右倾错误,一度放弃了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从而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和国共合作的破裂。抗日战争胜利后,有的民主党派成员提出“第三条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他们放弃了“第三条道路”,最终走上了新民主主义的正确道路,为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能够越走越宽广,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无论在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都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不变,与中国共产党患难与共的政治态度不变,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奋斗精神不变,不断巩固发展了多党合作的良好政治格局。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政治发展道路长期探索和奋斗的主题。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对民主形式的探索,但都只是昙花一现或只是少数人的民主,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既能够尊重多数人意愿、又能够照顾少数人利益,既能够实现广泛民主、又能够确保集中统一的发展道路。这是区别于封建集权政治发展道路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所在。人民民主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基础,多党合作是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是向前推进,越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新世纪新阶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必须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主线贯穿到我国多党合作实践之中,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相待、民主协商,在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中共同奋斗、一道前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十六字”基本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立在广泛团结的基础上,是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奋斗的结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致力于共同的奋斗目标。这决定了我国政党之间必须实行合作,而且这种合作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中国共产党又提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并强调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多党合作这一政治格局。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共同发展,通过密切多党合作,扩大民主协商,广泛团结联合,充分凝聚力量,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遵循宪法的准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法治之路,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准则。历史上,曾经由于缺乏法治观念,各民主党派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保障,一度严重影响了和谐的政党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也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严格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已经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政治准则,明确写入《宪法》和《政协章程》,从而使和谐的政党关系有了法律保障。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进行合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加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多党合作的政治方向和路径选择,既需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坚持,又需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推进;既需要体现到多党合作的各项工作实践中去,又需要发挥多党合作的优势和作用。
 
    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自我完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既是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强大动力。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进程,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民主政治建设也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提出过高要求,急于求成;更不能不顾国情,盲目走西方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多党合作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必须始终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紧扣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要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通过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我国广大人民是当家作主的主人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不仅可以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在本质上达到内在统一,而且可以通过广泛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阶层利益出现了新的分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和扩大社会各界成员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和重要平台。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体制创新、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他们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不断扩大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要善于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绝不能搬用西方的民主模式,把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世界各国在谋求发展的道路上,都有自己的特色和经验,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其他社会制度,都有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原理、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创立的,是在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政治文明成果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的。当今世界,不同政治文明的因子相互渗透、融合、影响,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要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和更加恢弘的气魄,积极吸收借鉴一切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使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体现世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中国乃至世界民主政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文获得2009年度安徽省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民进安徽省委2008——2012年度全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