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爱军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1](P154)民主监督的作用勿庸置疑,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这种监督作用。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共36条,其中有4条是关于民主监督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相互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是政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与功能,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不少环节上还存在着“弱监”、“虚监”,使民主监督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与全社会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南京铁道医学院张赞宁向社会作的一个调查,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在下列监督机制中,按重要程度排列,民主党派监督被排在最后一位。
[2]而根据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党互动中参政党能力建设机制研究》课题组在民主党派成员和中共领导干部的问卷调查显示:对民主党派各种能力的评价上,“监督执政党和政府的能力”是最差的,选择“很弱”、“较弱”和“一般”的民主党派成员分别占“11.3%、16.7%和44.2% (三项相加达72.2% ),选择这三个选项的中共干部分别占9.8%、28.8%和44.7% (三项相加达83. 3% )
[3](P13)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监督主体与客体的信息不对称;监督的渠道不多;监督的组织性不强,整体功能薄弱;监督的具体行为多,宏观行为少;柔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多,刚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理论上讲得多,付诸实践的少;形式的东西多,产生实际效果的少。因此,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就此谈点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首先,加强执政党建设,活跃中国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是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的根本前提。
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这一权力体系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不对等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强大而有效的,而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共产党自身自律的程度。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当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是正确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健康发展的时候,共产党自身自律的程度就较高,民主监督也就具有较强的活力和实效;当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出现偏差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遭到破坏,共产党自身自律的程度就较低,甚至没有,民主监督也就基本上失去了活力和实效。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中国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开始受到破坏,民主党派的许多成员和领导骨干被划为“右”派分子,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民主党派扣上了“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民主监督已有名无实。十年“文革”,毛泽东的个人专断实际上取代了党的集体领导,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实行的更是法西斯专政,民主党派各级组织陷于瘫痪状态,许多民主党派成员遭到揪斗、隔离、关押,以致迫害致死,民主监督荡然无存。
总之,没有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为共产党是执政党,如果党内民主做得好的话,那么党外人士就敢于提意见,敢于说真话;相反,如果党内民主做得不好,党员都不敢向领导干部、向党提意见,那么党外人士更不要说了。
其次,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既需要执政的共产党具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民主党派有为民请命的执着精神,还必须具有制度与法律上的可靠保障。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没有什么个人私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她无私无畏,具有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一切批评与监督的胸襟与气概。毛泽东曾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提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4](P1004)“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中国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随时准备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吗?难道我们还欢迎任何政治的灰尘、政治的微生物来玷污我们的清洁的面貌和侵蚀我们的健康的机体吗?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
[4](P1096-1097)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保留民主党派,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其中的一个考虑就是为了让民主党派对业已执政的中共实行“民主监督”。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时,在谈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时,首次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指出:“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就是那些骂我们的,……我们也要养起来,让他们骂,骂得无理,我们反驳,骂得有理,我们接受。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
[5](P34-35)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和确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海纳百川的胸怀。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它不同于西方式的通过竞选轮流坐庄的多党或两党制,而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这种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决定了民主监督只能是一种非权力监督,是一种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监督。民主监督要取得实效、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两个基本条件。其一,需要领导者即执政党虚怀若谷、申明大义、从谏如流。其二,需要民主监督主体,当前在我国主要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参与技能。我国民主发展的历史值得注意:过去最高领导人、执政者不善于或不愿意听取不同意见,乃至打压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错误决策提出正确的反面意见的专家、学者以及政治家。如建筑大师梁思成因反对拆毁北京古城墙,被批为“复古主义”;人口学家马寅初因主张计划生育,反对放任人口生殖,被批为中国的马尔萨斯,被撤去北大校长职务;清华大学水力学教授黄万里因反对建设三门峡大坝(后来实践已证明它是一大水害而非水利),被打成右派。不只是他们个人遭受摧毁性的打击,而且给国家人民乃至子孙后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甚至灾难。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6]这就决定了民主党派在进行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无论是建言献策,还是提意见,作批评,都要有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大局。也就是说,对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意见批评的取舍,完全取决于被监督者——执政党自身的判断。这就容易出现二律相背的问题。一方面,中共就重大决策征询民主党派意见,希望听到不同声音;一方面,中共实际上却易于接受赞同的声音。当民主党派不同的声音超出了中共能够接受的度的时候,往往极易被看作是对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破坏,名正言顺地抛开和拒绝这种监督。如在1957整风运动中,除了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外,绝大多数民主党派成员向中共提出了大量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这些批评建议,是正确的、善意的,有些批评尽管措辞尖锐,但却切中时弊,对执政党改正缺点错误,改善工作,极为有益。但是由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问题的性质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导致反右斗争扩大化,使许多民主党派成员受到不白之冤。
没有制度与法律上保障的“民主监督”,只能是摆设的花瓶。仅靠共产党少数领袖人物的个人胸襟和少数民主党派人士的铮铮铁骨,难以保证民主监督持久的活力和实效。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解决“三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要使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贯穿于民主监督的整个过程,需要从制度上着手,建立长久、可行、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保障手段,使正常的民主监督不受干扰、打击和报复,确保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
再次,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知情是前提和基础,知情的广度和深度与监督的质量成正比,知情本身就是最好的监督。腐败总是与阴暗、遮盖连在一起,始终是一种“桌子下的交易”,一种黑暗中进行的勾当。当民主党派享有对某项事务的知情权时,执政党的某个组织或领导干部就负有对民主党派提供相关情况的义务,比如开放所掌握的某些材料,讲述相关实情。如果执政党的某个组织或某个干部在某些问题上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那么事情就可能败露。当前,民主监督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知情渠道不畅。民主党派不能做到主动知情,只能被动知情,信息来源有限。少有的座谈会也只是通报情况,缺乏信息交流,掌握不到实质的东西,民主监督往往会无的放矢。有的单位让监督员听汇报,监督员只能在被监督者设计的舞台上活动,或者摄两个镜头,拍两张照片,发挥“花瓶”的效应。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知情制度,保证参政党的知情权,保证民主党派了解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才能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有的放矢。
一般认为,知情包括情况通报,阅读文件,参加会议以及了解政府机关的公务活动等。这些都是知情的重要途径与方式,但仅有这些仍是远远不够的。只看,只听,所谓的知情,只能是表面的,片面的。因此,执政党除了按照有关要求,坚持政治协商,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民主党派通报,有关会议、重大内外事活动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外,还应使民主党派尽可能地参加重大事务的决策、执行全过程,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情。正如毛泽东所说:“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
[7](P286-287)也就是说,知情与参与是不可分割的,不参与就不可能真知情,参与的同时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知情。这就需要大胆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更好地实现党派成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知情和参与。目前,民主党派人士在我国政府部门中也都有担任职务,但大都是副职,有的只是徒有其名,而无实质的权力,以致监督的力度和成效不大。因此,我们党要扩大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府、司法、检查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数和范围,并且给予他们一定的权力,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为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创造有利的条件。
第四,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应以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为基础。我国民主监督总的态势,一直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下冷”具体表现在:①一些党政领导,特别是有些基层干部不愿意接受、甚至反感民主党派的监督。觉得受监督就是对其不信任,监督成了对人“不信任”的代名词。②民主党派一般不在县级以下的农村发展自己的组织。也就是说,农村县级以下是处于民主监督的空缺状态,民主监督仅存在于县级以上的领域,这本身就必然影响人们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弱化民主监督的作用。③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一般是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名义,通过提交议案、提案、意见、建议等形式体现出来。而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兼职”,是一个不太“知情”的领域,却不得不承担起民主监督的职能;而他们“专职”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一个他们“知情”的领域,却往往不能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我国基层民主的实践经验,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我认识,这也正是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的意义所在。
第五,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增强民主监督的活力和实效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对参政党来讲,要提高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就要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这就要加强参政党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关心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认真调研,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高监督质量。还要通过加强参政党建设,提高政党意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与功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形成,就是鉴于苏联一党制听不到不同意见的弊端,有意保留民主党派,使执政的共产党能听到不同的声音。如果民主党派缺乏政党意识,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简单地理解成为遵守、照办,而不敢发出不同的声音,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功能也就基本上丧失了。民主党派成员在思想上既要抵制西方政党观,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克服无所作为的“摆设论”,提高责任感,勇于监督,做好挚友和诤友。
参考文献:
[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 张赞宁.邓小平重视监督体制的法律化[J].炎黄春秋,1999(3).
[3] 中央社院科研处.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成果集(2005 -2006)[A].
[4]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N].人民日报,1990-02-08。
[7]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此文获得2008年度安徽省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民进安徽省委2008——2012年度全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