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策的发展
张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阐述了对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简称“八字方针”),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发展到了新阶段。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这一政策没有坚持下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又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提出
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使多党合作朝着有序的、规范的、法制的方向发展,毛泽东与全党同志作了有益的探索和深邃的理论思考。
1956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探索如何以苏联为借鉴,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个历史性新课题中,毛泽东同志集中全党智慧,于4月25日,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论十大关系》总结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需要正确解决的十个方面的关系,其中就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毛泽东科学地总结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关系。在论述党和非党的关系时,明确表示不赞成苏联共产党的一党制。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同年6月,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发言,也对这个方针作了详细阐述。指出:“中共中央已经提出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的方针。”李维汉强调指出,这个方针的提出,就是再一次宣告,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是共产党的一条“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的原则。
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央统战部把检查统一战线政策,主动调整党内外关系,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这次检查工作,从1956年3月开始,进行了一年时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检查和改进党内外关系的重要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党内同志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排斥党外人士的关门主义倾向和保守主义倾向;在同民主党派关系中,干涉党派内部事务,不注意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和平等地位;在合作共事方面,往往忽视党外人士应有的职权,以致出现不少党外人士有职无权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统战部于1956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召开了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会议学习了“八大”精神,研究和检查对民主党派关系上存在的问题。经过讨论,会议形成了一个文稿,即《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依据,对党同民主党派的具体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和规范。遗憾的是此文稿因1957年反右形势突变而未能形成正式文件。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的提出,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团结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为继续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制提供了坚实基础。这一方针的提出,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也赋予民主党派更重大的政治责任,他们认为这是“民主党派新生命的开始”,表示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同共产党团结合作到底。
二、1957至1978年期间的各民主党派
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以后,不少民主党派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受到不公正待遇,严重破坏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民主协商制度。1966年“文化大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发动起来。在这场持续了十年之久的浩劫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奄奄一息。
1966年8月24日,北京市中学红卫兵向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发出“最后通牒”:限令在72小时之内自动解散一切组织。25日,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分别贴出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办公。民主党派的各级地方组织也被迫停止了活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人及其成员多数都遭到诬陷和不公正对待。据统计,各民主党派在北京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中,被揪斗和查抄的占36。5%。北京的这股红色风暴很快就刮到全国各地,民主党派在全国陷入灭顶之灾。
三、新时期“十六字方针”的确立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经过十年动乱后各民主党派迫切希望拨乱反正。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揭开了在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新篇章。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在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还要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邓小平的讲话大大提高了民主党派的地位,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81年12月21日至1982年1月6日,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对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对三年以来的统战工作进行总结,讨论了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重研究了如何进一步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问题。中共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议期间,中央书记处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胡耀邦强调统一战线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法宝。胡耀邦提出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十大统战对象,即: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的家属和亲友、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今后,我们党一定要同一切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对今后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胡耀邦特别强调要大力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狠抓落实政策工作。他说,要通过学习统战理论,宣传统战政策,表扬先进,批评顶着不办者,把舆论造起来,影响和推动全局。他的这一讲话,给与会者以极大的教育和震撼,有力地促进了落实政策工作的开展。
会后,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我们党一个重要法宝。只要共产党还存在,就要坚持党与非党人士的合作,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
在1982年下半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个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丰富和发展,是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的重要准则。198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份建议材料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中央有关部门经过多次研讨后起草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1989年12月30日,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出,1990年2月8日,《人民日报》全文公布。《意见》由导言和五个方面的问题组成。导言概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特点和作用,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基本方针,阐明了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基本点和总原则,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的活动准则和共同职责。《意见》导言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五个方面及其基本内容是:(一)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二)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三)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四)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共同意志,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准则。随着《意见》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更加巩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为这一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
江总书记担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期间,十分重视统战工作,精辟指出“统一战线是全党的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都要带头做统战工作,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模范地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胡总书记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后,对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问题做了更精辟而深刻的论述。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表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明确指出要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2006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以执政党文件形式就人民政协工作运作做了详细的规范。而今我们可以看到各级政府部门都在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供职位,这就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真正在履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诺言,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真实写照,是与时俱进政治品质的非凡展示。
星转斗移,人事俱非,时光流逝,弹指挥间。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由“八字方针”演变成“十六字方针”,历史与现实充分证明,只有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才能推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成功,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各民主党派只有始终坚持民主科学、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共的领导同中共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并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为祖国的繁荣昌盛献策出力。
(此文获得民进中央“多党合作 共铸辉煌——纪念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理论征文二等奖,民进安徽省委2008——2012年度全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