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汪春兰呼吁建立全国性儿童医疗保险体系
2011年03月06日13:40 来源:北京晚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汪春兰代表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给孩子一个“护身符”。
“具体来说,按"低收费,全覆盖"原则,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协同居委会,督促社保部门强制所有适龄儿童家庭在孩子出生时投保。每名未成年人每年缴纳100元保金。一年共300多亿元,可覆盖所有患病儿童就医费用。”汪春兰代表建议,贫困地区、特殊人群实在无力支付保金的,或因疑难重症超出封顶线报销范围、家庭实在无力承担的,由政府从医保盈余中代缴、补贴或接受慈善机构、企业捐赠。
汪春兰代表说,卫生部一项统计让人触目惊心:因病死亡的农村儿童中,生前一半都没有得到过治疗,或仅在门诊部治疗过。目前我国儿童医疗费主要由家庭承担,孩子得重病,对家庭来说意味着巨大灾难。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良好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将个别家庭患儿负担由全社会来分担。
汪春兰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在上海、北京、成都等地开展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项目至今已有10年。0至5岁儿童每年支付60元,6至18岁孩子50元。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单,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支付额为10万元。
“如果这种医疗互助金模式能够在全国推广,作为全国儿童医疗保险由社保来执行,将会使风险分摊、费用降低、报费范围更宽。”(据新华网)
汪春兰代表:将全民健身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2011-03-11 04:16:00 来源:中安在线
“全民健身活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需要加强科学指导和规范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安医附院主任医师汪春兰说,当前我国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显著提高。但同时,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日益增长与社会资源相对不足、公共服务供给有限的矛盾更加突出。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规范服务、安全保障措施等有待完善。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的政府职责条款应该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范围。”汪春兰建议,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地方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国民体质状况等5个方面,对具体指标进行设定。 (记者聂扬飞 吴林红)
汪春兰代表建议:取消对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限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1
“由于对色觉异常这个问题有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再加上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对陈旧的原有法规没有重新审视,现行的有关政策对我国的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参军、申领驾照等方面有诸多限制,使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汪春兰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取消对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限制。
据统计,我国色觉异常者大约有5000万人。(以往称色盲,多年来,这个词在正式的法规文件中已不再使用,因为这可能会产生对色觉异常人群的偏见和歧视。“色觉异常者”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替代色盲的一个名词。国外的法规文件中将色盲称为“color-vision deficiencies (CVD),色觉缺陷者)。
汪春兰代表说,现在通常大家认为,红色觉异常者看不见红,绿色觉异常者看不见绿,红绿色觉异常者既看不见红也看不见绿,实际上这是对医学基本知识的不了解或误解的结果。色觉异常者并不是对色是盲的,红绿色觉异常(红色异常绿色异常)是既能看到红也能看到绿,只是能够本分辩的频谱范围比正常人要窄一些,或缺少对某一频段的分辩能力,可以说,色觉异常者眼中的世界也是五彩缤纷的。由于上述的误解,同时缺少对色觉异常者限制政策与时共进的研究,我国的政策制定部门,对限制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政策,几十年来没有改变,以至于至今还在影响着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
现行的政策造成我国的色觉异常人群在上学、就业、当兵参军、驾车等方面受到诸多的限制和不当对待,这实际上是剥夺或某种程度上剥夺了这部分人群的基本人权。如近几年私家车大量进入个人生活领域,由于政策不允许色觉异常者获得C1驾照,这就限制了他们获得基本生活用品的权利,以及生活质量提高的权利。
同时,由于人为认识的偏差,造成对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等方面的限制,有可能埋没大批人才,这是对社会、对国家,对公民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一位被恩格斯称为“近代化学之父”的人道尔顿,他本人就是色觉异常者,正是他发现了色盲现象。作为一位伟大的化学家,他在化学研究领域中作出了许多重大的贡献。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应该让自己的各方面人才有机会脱颖而出。对色觉异常者的过多限制,有可能埋没了具有5000万之众中人才的出现。
为此,汪春兰代表建议:取消大中专学校录取专业对色觉异常者的限制,让这一群体应享受合理的受教育权。在就业、参军等方面也应取消对色觉异常者不恰当的相关限制政策。同时,取消C1驾照对色盲觉异常者的限制。加大对色觉异常现象的科普宣传,要让社会了解,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现行有关政策,色觉异常者是健康的人,是能够辨识颜色的,他们是有缺陷的,但对“色”不是“盲”的。要杜绝歧视和偏见现象。
汪春兰:谁该住保障房用收入“排坐”
人民网安徽频道
今年我省将建设42万套保障性住房,积极推进“住者有其居”。为了防止不在保障范围内的人成了保障对象,全国人大代表、安医大一附院主任医师汪春兰建议,对居民按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排序,优先解决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条件稍好的排队轮候。
“不少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将住房的销售对象锁定在中上等及高收入人群身上,出现了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甚至无房可买的局面。”汪春兰说,“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仅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低10% ~20%,这基本上将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拦在了保障性住房的门外。”
而根据目前的规定,廉租住房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城市户口的困难家庭,“极有可能出现真正困难的家庭住不上,中等收入以上的家庭却住进了保障房的现象。”汪春兰说,城市中的打工者、进城农民工、城乡接合部土地被征农民是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其住房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汪春兰指出,针对谁该享受保障性住房,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科学的认定标准。若对保障对象的界定模糊,势必导致住房保障的泛化,结果也达不到保障的目的。她建议,把全体居民按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排序,规定其中某一比例为保障范围,处于这一范围中的中低收入群体为保障对象。
同时,要注意甄别申请受保障家庭的真实收入水平,防止保障对象的认定出现偏差,考虑对同类申请者的家庭收入从低到高依次排序,优先解决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条件稍好的排队轮候。此外,还应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定期核查,实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