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止争,是人民群众的呼声,更是司法改革的方向。
《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围绕做实做优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以有效“止争”为目标,强化科学审判管理。“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构建完善符合司法规律、务实管用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完善裁判理念和方式,防止“程序空转”。“强化上级人民法院审级监督指导职能,细化明确案件改判、发回的情形和标准。”
注重审判的综合效果,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案件的跟踪指导、问题总结、规则提炼、通报问责机制。”
加强释法说理,提升案件裁判的认同度和公信力。“完善全流程释法明理机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高司法裁判的说服力和认同度。”
“司法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并不是唯一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民进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彭凤莲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强化定分止争职能的同时,一直在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预防机制的健全完善。
“我注意到,为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如提出‘主动融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工作格局’等。”彭凤莲表示,这些改革举措,既是有效缓解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的现实需要,更是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