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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安徽省直工委组织发展工作办法(试行) 浏览:19428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1/15 【字号


    为加强省直工委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教育文化艺术出版传媒以及科技等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承认并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爱党派组织,热心党派工作,积极参加党派活动。

    4、一般要求申请人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有特殊才能及较大社会影响者此条可适当放宽。

    5、一般要求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入会的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系统或单位的民进基层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本人情况介绍、对民进的认识等。

    2、基层组织收到书面申请后进行初审,并与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约谈,介绍我会会情,了解申请人详细信息,上报省直工委组织工作部,列入考察计划。

    3、省直工委组织工作部与基层组织负责人组成考察组到申请人所在单位考察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团结同志等情况。申请人所在单位基层中共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应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考察合格后,申请人填写《中国民主促进会入会申请表》,介绍人填写意见,介绍人可由申请人选定,也可由组织委派。基层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基层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省直工委组织工作部。

    5、省直工委组织工作部提交省直工委主任会议研究审批。

    6、省直工委向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发出《入会通知书》,函告新会员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或所属统战部门,并报省委会备案。

    7、从申请人提交申请到批准入会一般不得少于6个月。

    8、新会员会龄从省直工委批准之日起计算。

    9、对未获批准入会的申请人,应予热情关怀,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帮助和鼓励申请人正确对待,继续努力。

    三、入会流程图

    见上图。

                                                          (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