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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友东: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历史沿革 浏览:7608 来源:《民主》杂志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9/01 【字号

    编者按: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继做出了部署,也为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法,是尺度,是规矩,是底线,是要求,是遵循;是执行,更是强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章程,单位内部有制度,都可以理解为“法”。《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简称会章,就是民进会内的“大法”,是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行动指南,也是民进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
 
  为了更好地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会章,严格按会章办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进网站将分三期刊发民进中央秘书长高友东《以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以会章统领全会各项工作》一文,供广大会员学习参考。本文为第一期《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历史沿革》。
 
  学习会史,可以清楚地发现,根据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责的时代背景,以及民主党派工作的转型,《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体现着民进不同时期的鲜明特征,清楚地表明了民进不同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和工作要求。我们认为,民进章程的演变史,清楚地反映了民进会史的轨迹。因此,按照民进会史(革命党、学习党或改造党、服务党、参政党)的划分,会章的发展历程也分为四个阶段:革命党时期产生了1部会章,“学习党”时期产生了2部,服务党时期产生了3部,参政党以来产生了5部会章。现行2012年修订的新会章,是民进的第11部会章。
 
  1.章程形成初期——革命党时期(1部,1945年,成立大会)。1945年12月30日,民进成立,会议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章》,提出了“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整个简章500字的篇幅,将民进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纪律等内容用11句话、11条简单地列出来,没有基本章节划分,虽不完整,但却是民进会章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1946年1月2日,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对于时局的宣言》,申明了民进的主张,包括“国民党立即无条件地还政于民”、“立即无条件地停止内战”、“制定适应时代的建国大纲”等,是民进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性文件,从内容上对第一部简章进行了补充。
 
  2.章程迅速发展和定型时期——学习(改造)党时期(2部,1950年一大、1956年二大)。随着“五一口号”发布以及随后新中国成立,民主党派政治地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为了适应参加新政权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各民主党派纷纷进行修改章程和组织整顿。
 
  ①1950年4月15日,民进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第一次出现“中央”二字),并对简章进行了修改,通过了新的章程。明确规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属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成部分,《会章》规定:“本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明确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纲领”。
 
  ②随着抗美援朝争取和平的胜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恢复,各种社会改革特别是土地改革的成功,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为了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及所联系的部分群众,同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一道,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年8月,在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结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改造情况,民进把《会章》修订为9章46条,对于界别特色有了较明确的规定,并号召团结教育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在各党派这次新修订的章程中,由于民进的章程是在中共中央提出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之后,所以民进的会章还有个重要内容:“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3.章程复兴时期——服务党时期(3部,1979年四大、1983年五大、1988年六大)。“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共“拨乱反正”,民主党派开始恢复活动,把整顿组织、健全机构以及恢复日常工作作为重点,章程建设也重新回到正常轨道,保持与中共每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同步进行修订,逐渐呈现出深受中共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影响,以及与时俱进的特点。并且,各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时间、频次以及会章修改内容均开始相近、相似。
 
  ①1979年10月11日至22日,民进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雷老作了修改说明,她说,“原有的会章是1956年民进二大时修改通过的,已经二十三年了”(1958年11月第三次代表大会是特殊年代“不真实的”一次大会,大会确认民进是资产阶级政党、成员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提出了《组织改造规划》,对会章没有进行修订),这次会章修改,明确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是以从事文化教育为主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提出了新时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等重要任务。
 
  ②1983年11月9日至21日,民进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民进性质、任务和作用作了如下表述:“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民主党派,是以从事文教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政党。”
 
  这次会章的修订背景是中共十二大以邓小平同志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为指导,重申“统一战线是使我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仍然发挥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并且将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各民主党派随之修订会章,支持和拥护新时期中共一系列新政策,号召广大成员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例如,1985年9月10日,在民进的建议下恢复的第一个教师节)。
 
  ③1988年11月,民进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会章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要点是《总则》里明确了民进的出版主界别,“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科学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组成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一个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纲领、任务和主张,坚持贯彻十六字方针,初步体现了政治意识、民主意识和自主意识的增强,例如“本会的宗旨是: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指导,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4.章程持续发展时期——参政党提出以来(至今已有5部,1992年七大、1997年八大、2002年九大、2007年十大、2012年十一大)。恢复工作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下发后,参政党概念的提出,民主党派重要属性明确,是民主党派发展上的重要历史转折,并且自此固定下来每5年进行一次修 订;1989年14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0年正式下发,明确了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性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多党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提高了,历史任务加重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到了1992年12月中旬,民进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①1992年12月16日通过(七大会议上)的会章,明确指出以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民进的性质也修订为“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的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并增加了阐明民进参政党地位、特点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文字,首次提出“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一个参政党”(1997年后改成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调整和补充了新时期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增加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提出“本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自我教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开拓前进,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本会的光荣使命”。
 
  ②1997年11月30日通过(八大会议上)的会章,有三个特点:一是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写进了政治纲领,作为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根本准则,“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二是总结并确定了自身优良传统,“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是本会的优良传统”。三是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对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例如《总则》首次提出“本会要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深入进行“会章会史教育”;“发展会员要注重质量,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方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要加强机关建设”等。
 
  ③2002年12月21日通过(九大会议上)的会章,随着中共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确立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且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经验。会章增加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本次会章的特色还表现在强调了民主党派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强调了政治交接的内容,明确领导班子实行民主程序,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强调了“本会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④2007年12月5日通过(十大会议上)的会章,根据中共十七大精神,尤其是2005年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布,有力地指导、推动了21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对会章《总纲》部分进行了许多内容的增加和梳理。例如,增加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建设目标,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内容;提出民进“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要“致力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发展成果共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次提出“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等。
 
  ⑤2012年12月19日通过(十一大会议上)的会章,即现行的新会章,它的有关内容,将在下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