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曹军,男,汉族,1975年出生,民进会员,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副主任。
放弃优裕生活和高额收入,先后到西藏和新疆民族聚居的偏远贫困县,为地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受益人数累计超过10000人,西藏和新疆两地政府多次致函感谢曹军律师为当地做出的杰出贡献。安徽电视台、《新疆日报》、新疆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几十次专题跟踪报道。
安徽省首位援藏律师和司法系统首位对口援疆律师,获得“百姓心里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新疆司法厅记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帮助西藏、新疆的无律师县,成功化解多起当地长期无法解决的群体性重大社会矛盾,对于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成效显著。
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环境限制,西藏及新疆部分县城目前仍然没有律师,造成部分需要律师提供司法帮助的案件长期无法解决,尤其是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体,更是无法获得有效的司法帮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曹军在西藏和新疆民族聚居区,累计无偿承办各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近千件,无差错、无投诉,群众满意率百分之百。这近千件案件中,有多起是涉及人数众多、长期无法解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其中承办的新疆天山纺织集团系列职工维权案件比较有典型意义。
新疆天山纺织集团是当地一家老牌纺织企业,1998年注册资产已经超过3亿元,有外贸自营进出口权。但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却长期拖欠职工社会保险和工资,造成多次爆发上百名职工连续上访、越级群访的群体性社会事件。这一系列案件,具有人数多、时间长、案件复杂、涉案金额大、矛盾激化等特点。双方争议可以追溯至1988年3月15日,实际涉及职工超过1000人,直接起诉人数111人。企业除了短暂交纳过社会保险外,很多职工事实上是从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就一直被拖欠社会保险,仅起诉职工的相关受损害权益超过3000万。为维护社会稳定,县、州两级均成立了以县、州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专门协调组,但仍然无法解决职工的越级上访和群访事件。
曹军承办案件后,除进行扎实的基础工作外,创新工作方法,引入微信群等移动互联工具,为职工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很快取得了职工的认可,在杜绝了群体上访发生的同时,通过一年的努力,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新疆高院提审和强制执行,目前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已经依法得以实现。涉案的111名职工和当地政府专门向中国民主促进会蚌埠市委员会等单位寄发了感谢信,感谢曹军为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的杰出贡献,新疆司法厅也为曹军记三等功一次。真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让困难群体的上访信变成对党委政府的感谢信”!
在西藏和新疆自治区,社会稳定无疑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曹军承办的类似天山纺织集团的案件还有10余起,不仅有效的帮助当地解决了积压二十几年、十几年无法解决的重大群体性社会纠纷,而且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民族团结。
二、放弃优裕生活,在西藏和新疆的偏远山寨、农牧区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少数民族的法治意识,受益人数累计过万人。
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的前身蚌埠市律师事务所,是蚌埠市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曹军2013年度从事法律援助前已经是这家当地老牌律师事务所的4名合伙人之一并担任律所的副主任,每年有着至少几十万元的稳定收入,律师业务正处于上升期。 而前去援助的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则是平均海拔4000米左右的高寒缺氧、交通不便、物资匮乏、没有律师的藏族聚居区;新疆则更是正处于暴恐案件的高发期。
西藏昌都地区自古以道路险峻著称,县域内更是群山连绵,山高峰锐,谷深坡陡,各乡与县城之间虽均已通公路,但多数还只是沙石路。曹军到西藏后,不辞辛苦,翻山越岭、走村下乡,法律宣传和培训覆盖全县每个乡、镇和主要农牧区,这些乡镇和农牧区不少是海拔在4500米左右的高寒缺氧地区。这种走村串乡、深入农牧区的法制宣传,为边远地区的藏族农牧民及时送去了法律知识的同时,更是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被西藏当地政府称为是“走群众路线”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突出表现。
少数民族在涉法涉诉事件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穷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制意识薄弱和生活习惯的影响。曹军进行的法制宣传改变过去简单的讲解法律知道的方式,而是通过当地农牧民身边发生的事来展开讲解法律,即使是连上学也没有上过的农牧民也可以理解。累计进行法制宣传覆盖人数超过10000人,受到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开展传帮带,为当地培养一支带不走的当地民族司法力量,并为援助县培养出了当地首位维吾尔族律师。
手把手培养当地法律工作者是曹军的另一项重点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一项援助工作,无论时间长短总有结束的时候,培养起当地的人才才是长远之计。所以在西藏和新疆的法律援助过程中,培养当地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当地民族的法律工作者,一直是重中之重。
根据司法工作的特点,改变过去完全凭经验、靠感觉的模式,对法律业务纵向分层、横向分级,使具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分解落实成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通过长期摸索,在实践中总结出“规范传帮带五步法”。
除对当地法律工作者都进行了行之有效的传帮带外,令人欣喜的是,终于帮助新疆呼图壁县培养出了当地首位维吾尔族律师。
四、担任当地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经济和法制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帮助当地依法行政有着特殊的意义。由于专业人才的匮乏,当地政府对在内地已经多有发生的恶意行为,往往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不能解决这种恶意行为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经济发展。
在担任当地政府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累计为县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十余起,为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五、在促进内地和边疆地区的沟通与交流方面成效显著。
通过参加法律援助行动,努力促成省(区)、市(州)、县三级联动,有实质援助内容、有显著社会效果的司法援疆合作新模式。目前,新疆自治区律协已与安徽省律协签订友好合作协议,市、县级友好合作单位也已经确定,并进行了多次有实质内容的共建活动。
六、由于在中西部取得的显著成效,传统主流媒体进行了持续跟踪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由于在推进落后地区法制进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及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等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效果,安徽电视台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到西藏和新疆,通过走访受援助个体的方式实地进行拍摄制作了长达20分钟的专题宣传片。新疆日报、《法制日报》、新疆广播电台、《安徽法制报》、西藏昌都地区电视台、新疆昌吉州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先后进行了几十次专题报道,新浪网、网易网、凤凰网、中国律师网等网络媒体转载上百次。
曹军法律援疆期间仍不忘自己作为民进会员的职责,在完成繁重的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还心系参政议政。今年积极申报了省委会参政议政课题“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网上一带一路大数据库和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将本职工作与民进课题研究融合。这就是我们的民进会员,我们身边的先进!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