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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合肥高新区打造成安徽创新发展核心区的建议 浏览:2779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发布时间:2021/01/25 【字号

  合肥高新区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也是我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创新的核心承载区。2019年合肥高新区GDP突破千亿大关,成为我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上市公司的聚集地。但面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发展机遇,面对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世界一流高新区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具体表现在:
 
  1.可持续发展能力受限。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西安、成都、杭州、苏州、广州    这八家高新区的平均面积是496平方公里,但合肥高新区只有128平方公里。2018年,合肥高新区全国综合排名第8位,但可持续发展能力只排第18位,主要原因是土地供应不足。
 
  2.财政资金投入压力增大。合肥高新区引进的产业和创新平台类项目,支持资金大部分由区级财力承担,近3年高新区财政总收入592.6亿元,占合肥所有开发区财政贡献的51%,但市级财政对园区项目的支持仅为111.6亿元,占合肥对所有开发园区项目支持的14%。加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区级财政形势严峻,资金缺口大。
 
  3.国际合作平台不多。合肥市近年来建设的水运港、跨境电子商务港、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八大开放平台,没有一个位于高新区,而合肥高新区争取的中德国际创新园、国家侨梦苑等国际化平台,由于缺乏国家政策支持,对外资、外企、外籍人才集聚作用有限。同时,合肥高新区国际医院、名校、社区等配套设施不全,服务国际化人才的生活设施不足等,也日益成为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4.制度和管理创新不够。同样作为改革开放发展的先行区,与深圳、杭州等先发地区高新区相比,合肥高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与活力不足。如在新经济发展上缺少省市赋权和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2018年10月,合肥高新区积极争列省法定机构建设试点,出台了“试点方案”报省发改委,但由于试点内容涉及面广,与现行的法律、政策、做法存在一些不匹配、不一致的地方,导致法定机构试点进展缓慢。亟需通过立法,为法定机构建设确权护航,亟需省市在授权赋能、先行先试、创新用人机制等方面出台新政策。
 
  借鉴上海聚焦张江高新区、四川聚焦成都高新区相关经验,将合肥高新区打造成我省创新发展的核心区,既是服务国家战略之需,也是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之需。为此建议:
 
  1.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着力做好土地规划。我省已列入国务院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委托试点省份。建议抓住机遇,立足建设国际化一流园区的目标,加快合肥高新区土地和环境规划立项报批进程,并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滨湖科学城规划修编过程中,科学统筹合肥高新区空间拓展方案,保障合肥高新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打造国际影响力的园区,着力建设国际平台。建议将合肥高新区作为我省进一步开放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布局一批开放内陆港、海关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子商务区等国际化平台。在安徽自贸区申创中,将合肥高新区列为优先区域,以集合政策吸引国内外500强、独角兽企业和研发机构入住园区,提升国际影响力。
 
  3.建设世界一流科研平台,着力聚集创新要素。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优势,重点支持高新区搭建技术外溢承接、中试、熟化、孵化和试验场景等一流产学研用政合作平台,服务国家战略,做强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优势产业,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用好长三角高校院所在皖设立教育分支机构的相关政策,在合肥高新区布局一批长三角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支持合肥高新区与海外知名大学和高端研究机构合作,建设国际合作科研机构,汇聚创新资源和创新团队。
 
  4.营造创新创业的环境,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用活我省“全创改”的政策优势,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独创独有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合肥高新区省法定机构建设试点,给予合肥高新区充分的创新改革决策授权。例如可参照浙江、四川、天津等地做法,授权支持合肥高新区依托腾讯“高灯微税”平台,在互联网税收委托代征业务上先行先试,以加快发展在线经济、共享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