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与文化滋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又具有深厚的文化性。它虽然孕育、形成、发展、完善于近代以来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历史进程之中,也深深根植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富滋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和确立对此作了具体、生动和深刻的诠释,也为新时代推进新型政党制度的文化建设提供了一把钥匙。
联合起来、允执其中,民主党派的成立及作用定位
民主党派的成立是形成多党合作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前提。我国各民主党派大多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后成立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实现其政治诉求,但联合起来、形成党派同盟,以壮大自身力量;居于两党之间、允执其中,进行调解和监督,以发挥独特作用,也是其重要动因。
中国民主同盟是1941年成立的,其前身是统一建国同志会。1939年,国民党五中全会确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导致反共摩擦事件不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主张,针锋相对进行斗争。主张抗战、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十分关注国共两党的关系,都想尽力调解国共纷争,但又感到各自为战势单力薄,既无力促使国民党实施民主宪政,也难以在国共两党之间发挥调解作用,甚至自身前途也岌岌可危。于是便酝酿建立一个民主党派的联合组织,并定名为统一建国同志会。1939年11月,由沈钧儒、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左舜生等领衔发起,约集各主张团结抗战、实施民主宪政的党派和无党派的有关人士,在重庆正式宣告成立。但由于组织松散,没有形成有权威的领导核心,难以显示组织的力量。为了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第三者“政治集团”,将各方中间力量汇合起来,“矫正散漫无中心之弊”,在中国共产党大力支持下,1941年3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成立。组成民盟的有中国青年党、中国国家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救国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等6个党派及社会贤达,是“三党三派”的政治联盟。1944年9月,召开全国代表会议,改为中国民主同盟。
在中国民主同盟成立之前,1925年成立的中国致公党,于1947年召开三大进行改组,成为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民主党派。1930年成立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并于1941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7年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1945年12月,由爱国的民族工商业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的中国民主建国会在重庆成立。同期文教、出版界进步知识分子及上海工商界爱国人士在上海成立中国民主促进会。1946年1月,科技界的一批进步学者在重庆成立九三学社。1947年、1948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相继在香港成立。在民主党派建立过程中,九三学社、中国民主建国会等党派,也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
各民主党派成立后,如何确定其作用定位?由于各民主党派都是作为“第三者”的政治集团出现的,处在国共两大政党之间,作为中间势力发挥作用则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中国民主同盟明确,“居两党之间,调和监督,以期全国终能达到民主团结”。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出,在国共两党中间执行“不右倾,不左袒”的中间路线。因此,此时的民主党派作为中间势力称为“中间党派”,实行“中间路线”。
从民主党派的成立过程和作用定位可以看到,建立具有政党同盟性质的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共产党予以积极支持,其他民主党派陆续成立,最终形成8个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格局,生动体现了“单则易折,众则难摧”的团结、联合、联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主党派以中间党派、中间路线来定位,在国共两大政党之间发挥调和作用,既是当时中国政治环境的势所必然,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执两用中”“守中致和”思想的具体运用。
天下为公、同声相应,民主党派选择与中国共产党合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大决战,并不可避免地成为国内各种政治势力斗争的焦点。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积极争取实现国内和平民主,建立联合政府。国民党统治集团坚持内战、独裁、卖国的政策,破坏政协协议,全面发动内战,第二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中间势力的民主党派“中间路线”难以继续,必须对国共两党作出选择,结果是:没有追随执政的国民党,而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进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建立新中国。
民主党派作出这个选择是有基础的。早在1939年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实行民主抗战、加强党派合作等意见,就得到了抗日的中间党派的赞同。1940年,又共同推动民主宪政运动。1945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后,中国民主同盟、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等积极赞同。特别是1946年旧政协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充分协商、默契配合,互相支持、步调一致,共同进行斗争,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等在会外积极配合。最终通过了五项协议,粉碎了国民党分裂民盟、孤立中共、抵制民主联合政府、实行一党专政的图谋。
1946年6月,蒋介石国民党背信弃义,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悍然发动内战。由各民主党派发起60多个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召开大会,发表《反对内战宣言》,要求国民党蒋介石停止内战。1946年11月,国民党蒋介石不顾全国人民反对,单独召开国民大会,妄图通过一个所谓的宪法,使其内战、独裁、卖国的路线“合法化”。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概反对,一概拒绝参加”。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等11个党派团体联合声明,反对一党专制的宪法,成立“真正民主统一的联合政府”。
民主党派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而不选择国民党?最基本的就是有共同的政治主张,即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推进民主政治,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它深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同气相求、同声相应”的合作精神,“道不同不相与谋”的政治品格,并成为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精神支撑。
和而不同、立治有体,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政党制度作为政党地位作用、政党之间关系,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政治规范,其创建不仅需要牢固的基石,还需要支撑的“四梁八柱”。在这一过程中,既有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凝聚,也有中西文化的碰撞,还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多党合作的主体,但具有不同的性质、构成和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以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为历史使命。各民主党派以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在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实行民主政治上是一致的,但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政治制度上并不完全相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而在建设社会主义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奋斗、一道前进,充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思想理念,并成为多党合作坚持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原则。
多党合作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需要不断凝聚政治共识。多党合作初期,有的民主党派成员提出搞西方多党议会制的“第三条道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此进行批评教育,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得到广泛认同。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后,各民主党派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逐步走上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这说明处于近现代社会环境中的多党合作具有多重文化影响,“第三条道路”就是受西方多党竞争、权力制衡的政治文化影响所导致。而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主张,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结晶,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政治实践。不同文化导致政治目标和道路方向的不同,是多党合作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大厦的构建,标志性成果就是共同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协商建立新中国。这一伟大创举,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协和安邦”的充分运用,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升华,实现了从以民为本、为民做主到人民主体、人民当家作主的飞跃。协商与民主有机结合形成的协商民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一个要素和标识,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政权中合作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内在要求。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陕甘宁边区等抗日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开创了党外人士参加政权的先河,成为人民政权的雏形。新中国成立时,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在中央政府、政务院及所属部委、司法机关和全国政协担任领导职务,并占了相当的比例。这充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下为公”“为政在人”“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等重要理念。
以史为鉴、知过明往,切实加强多党合作文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过程说明,潜移默化的文化因素对确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时代坚持发展完善这一制度必须将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切实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元素是政治文化。多党合作文化不是包罗万象、洋洋大观的综合性中华文化,而主要是其中的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当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都能在多党合作中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也应努力汲取,但直接起作用的主要是政治文化。从民主党派建立的动因、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选择,到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最基本最主要的还是政治文化的元素。这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底色。
多党合作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文化为引领。多党合作在近现代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社会环境中,必然会受到各种不同的文化影响,主要是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西方文化等。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精髓也有糟粕;革命文化是特定时代的产物;西方文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和政治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文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产物,体现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性质、道路、方向和要求。多党合作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文化为引领,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摒弃西方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文化。这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方向。
多党合作文化建设应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多党合作文化的深厚根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各种典藏浩如烟海,应努力把具有时代价值的东西挖掘出来,为当今坚持发展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用。由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实践条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能照搬照套,而应结合时代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充分吸收其思想精髓,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底蕴。
多党合作文化建设应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相融合。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政治综合体。民主党派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主体,自身建设包括政治思想、组织、履职能力、制度、作风等多个方面。因此,多党合作文化建设,不能搞“单打一”,而应根据新型政党制度的坚持、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全面加强,与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制度、作风等建设有机结合和融合起来,共策进行。这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方式。
充分运用多种资源加强多党合作文化建设。多党合作具有广阔丰富的政治文化资源。民主党派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他们的高风亮节、人格品德和爱国奉献,与中共领导人的交往交流、诗词唱和、思想碰撞,成为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人文资源;多党合作经过70多年的实践发展,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合作佳话、精彩故事,成为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传统资源;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中华文化相结合,形成的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成为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政治思想资源;人类文化交流互鉴,从国外文化汲取有益成果,亦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国际资源。充分利用这些文化资源,就能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坚持、发展和完善提供精神支撑和不竭动力。这是多党合作文化建设的途径。
(作者系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秘书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作者: 张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