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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安徽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试行) 浏览:1280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4/08 【字号

  (经2016年1月28日民进安徽省第七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安徽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民主促进会安徽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民进省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在监督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及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执行。
  二、负责筹备监督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学习和活动。做好材料准备、委员联络、会议记录和纪要撰写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委员会文件的起草、发送、督办及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监督委员会开展有关调研工作的联系安排、调研报告整理等工作。
  五、负责接待和受理有关会内监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收集会内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监督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的研究意见,对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监督委员会领导汇报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会内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省市级组织领导班子谈心会、班子述职及民主评议等活动,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为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履行会内监督职能提供依据。
  七、负责监督委员会及办公室公章的印鉴管理工作。
  八、完成监督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