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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面维护人民权益的法律之盾 浏览:4337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10/22 【字号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工作就是打官司,而我的律师职业生涯则多了一份西部情节。2013年到2016年期间,我先后志愿到西藏和新疆贫困山区,为当地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西藏和新疆的贫困地区,条件艰苦可想而知。仅通过交通的困难,就可以想像当地物质条件的匮乏和文化生活的落后。

    我从安徽出发到达我所服务的县正常需要7天左右的时间。先是从安徽到成都,再从成都坐汽车到西藏昌都市,需要三天两夜,费时这么长,并不是因为距离遥远,而是因为山道艰险难行,很多地段限速20或者30公里,有些险峻的山口路段,只有特殊时间才允许通行。像号称川藏第一险的雀儿关路段,垭口海拔5000余米,即使是坐在车上不动,也会有很强烈的高原反应。从昌都市到我所服务的县还需要再坐一天的汽车,而且每天早上8点只对发一辆大巴,如果车上人满了或者错过这辆大巴车,就要再等一天。我进藏用时最长的一次,仅在路上就用了13天!

    与舟车劳顿相比,更严重的是安全问题。

    我第一次进藏,就遇到通麦大桥垮塌。通麦大桥所在的地段号称通麦天险,被当地人叫作“通麦坟场”,全长只有14公里,因为限速,需要两个多小时才能通过。但就是这么短的一段路,在这样限速的情况下,仍然平均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2013年8月2日,我途经通麦大桥仅4小时后,这座大桥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就塌了,造成4人坠落河中失踪、318国道中断的严重事故。这是这座大桥最近十年来的第三次垮塌!之所以会塌,并不是质量问题,而是因为桥所在的位置,地质结构不稳定,号称亚洲第二大泥石流群。路塌、桥塌、高山滚石伤人,在西藏都是家常便饭的事。

    从国家援藏计划开始以来,每届援藏人员进藏前都是经过严格的体检,去的都是身体健康的人,但没有一次能全部回来,总有人的生命,永远的留在祖国这块最高寒缺氧、也最美丽纯净的土地上。
交通事故和高原缺氧是新进藏人员的两大杀手,据统计,每年援藏人员死亡多达200余人,一寸山河一寸血,和平年代其实同样如此!

    在工作中,我觉得我们无须回避遇到的艰苦环境。心态决定状态,有理想和信念的支撑,艰苦的环境也会得到快乐的人生体验。在西藏和新疆的这几年,确实面对了一些艰苦的环境,包括两次和死亡擦肩而过,但我抱着理想而去,并且实现了我的法治理想,我的体验是充满快乐的,援藏援疆的三年,是我人生中工作最充实、感悟最深刻、积累最厚重的三年。 

    2013年9月16日,是平安西藏宣传日。初到西藏,我接待了一位憔悴的法律咨询者,她叫姜燕,自称在5年前,她丈夫到西藏从事挖掘机工作,但不幸出现事故并当场死亡。此时,她结婚才一年,孩子只有5个月。由于缺乏经验,她委托作为同乡的包工头代办死亡赔偿金手续,但包工头利用代办的机会,“冒领”了死亡赔偿金! 

    发生冒领事件后的5年时间里,她一直在投诉和上访。西藏高寒缺氧,在冬天交通尤其不便,她每到冬天就会回老家打工赚钱,到开春攒够了钱,再到西藏来信访,直到钱用完才会再回老家打工赚钱,5年来处处碰壁,但5年来一直如此循环坚持。讲到这她哭着说,这是她丈夫的赔命钱,是她弄丢了,她对不起死去的丈夫和才5个月大的孩子。我永远忘不了她用带着四川口音的普通话说的那一句:“这是他命换来的钱呀”!

    之所以出现这样恶劣的冒领事件,包工头又敢于明目张胆的狡辩,是因为姜燕缺乏相应的证据。包工头和姜燕的丈夫原来是同乡,出于对同乡的信任,姜燕把身份证和新办的且没有修改初始密码的银行卡交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在赔偿款打到银行卡后,回到老家分三次从柜台把赔偿金冒领了。由于县银行设备陈旧,没有能录下取款人,取款凭证上也只有“姜燕”两个字,无法确定取款人到底是姜燕本人还是其他人。柜台办理的工作人员陈述,当时核对了身份证,而且领款人也是和身份证上照片大致相似的女性领款人,不是男性包工头,所有的证据都对姜燕陈述的事实不利。

    决定接手这个案件时,首先遇到了来自当地政府的阻力。西藏当地政府对我们志愿援藏其实是非常支持的,但他们的担忧也确实有可以理解的理由。这个案件的最大困难在于证据不足,此前姜燕已经上访5年,在此期间,政法委曾经协同公安部门动用刑事侦查手段询问包工头并调取证据,但仍然没有找到冒领的证据,当地政法委书记为此专程“登门慰问”,向我说明当时取证的过程,认为已经动用了刑侦手段都无法取证的情况下,民事手段更不可能取到证。常委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向我转达他们反对我办这个案件,因为他们担心一旦无法证明冒领的事实,有可能从两个人之间的个人纠纷,演变成政府的麻烦。因为我们接收的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当地政府法律援助的组成部分,他们怕政府接了的事,以后姜燕找不成包工头转而找政府,从而变成了政府的责任。

    事情的转机出现了,当时恰好发生一起因拆迁引起的行政诉讼。被拆迁人预谋已久,希望通过政府拆迁程序不完备,而获取非法利益。而当地政府第一次遇到拆迁行为,确实没有经验,当地法院也从未办理过行政诉讼。虽然政府的行政行为都是依法做出,但是因为缺乏应对经验而处于败诉的边缘。对于怎么处理此类诉讼,我们有大量的经验,仅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完全胜诉,原本气势汹汹、扬言要把官司打到北京的被拆迁人连开庭都没来参加。正是这起案件的彻底胜诉,取得了当地政府的信任,他们转而开始全方位支持我们办理姜燕这起案件。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办理完手续后就是紧张的取证过程。但就在此时,我的80多岁老母亲不慎摔倒,需要开刀进行股骨头置换。 我只好请了探亲假,紧急从西藏回到安徽,一边是在病床上的老母亲,我不能不照顾;另一边,是与姜燕类似的一批受援人,他们有的是5年、有的10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未能解决的难题,如果错过了我在的这一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有律师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回安徽安排好医院的事,请了专业24小时护工,在母亲的支持下,我没有休完探亲假,就在纠结之中又回到西藏继续从事援助工作。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几次往返西藏和四川万里取证,一次又一次取证失败后,终于很偶然的发现了一份可以证明事实的证据。包工头在冒领的过程中,犯了一个低级失误,包工头三次冒领姜燕的死亡赔偿金,都是让他的情人冒充姜燕从银行取款。每次取款后,如果他直接拿走现金,可能真的会因找不到证据无法证明事实,但他直接把取的钱存入了他情人的银行帐户,三次取与存的过程不仅在同一银行、同一柜台,最近的一次取款和存款,仅间隔了27秒!

    经过10个月的努力,面对这组无可辩驳的证据,包工头一改开始时完全否认的态度,在开庭前主动赔礼道歉、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并且自愿多支付了1万元做为姜燕到西藏取款的差旅补偿。

    为姜燕成功维权的案例,被媒体评为“将困难群体的上访信变成对党委政府的感谢信”的成功案例,入选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做了长达5分钟的案例报道。其实,姜燕案件只是我三年援藏援疆期间,承办的为弱势群体维权的800余件案件及执业10余年中普通的一个案件。

    成功办结姜燕这类案件,欣慰之余,也让我意识到另一个迫切的问题。作为一项援助工作,时间无论长短,总有结束的时候,只有让当地的法律工作者获得成长,培养出一支不用离开的当地法治力量,才能真正促进当地的法治进步。

    有了在西藏一年援助的经验后,再到新疆从事援助工作,寻找合适的传帮带对象成了我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参加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为我们配备了一名享受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的名额,到新疆之后,我从服务县中挑选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维吾尔族大学生作为我的助手,希望他(她)能在我离开之后承担起我所从事的工作。

    在民族地区,经济相对并不发达,纠纷多以劳动争议、邻里纠纷为主,法律关系往往并不复杂,而如何取得双方的信任有时是解决纠纷的重点,尤其当争议的双方是不同民族时,本民族的律师所具有的天然优势是不可替代的。信任律师才会信仰法律,而让当地维吾尔族群众,尤其是偏远的农牧区的维吾尔族群众遵守法律、信仰法律,培养出维吾尔族自己的民族律师是一个关键点,也是一条捷径。我在新疆的援助期限本来只有一年,援助期满后一延再延,服务县、市两级政府及新疆司法厅多次书面发函申请延期。这样多次、多地书面发函申请延期的情况,在援藏和援疆中是非常罕见的,之所以会一再申请,有案件找不到合适人员接手的原因,同时,希望能帮助培养当地民族的司法人才是另一个重要原因。令人欣慰的是,经过二年多的努力,我在新疆援助时招募的助手,终于在援助期满前,通过各项考试、完成实习,成长为当地首位维吾尔族律师。在援助过程中培养出当地首位维吾尔族律师,不仅会成为当地维吾尔族群众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一颗种子,更会成为汉族和维吾尔族民族团结的桥梁和纽带。

    援藏援疆期间,我光荣加入了中国民主促进会。而跟民进的缘分则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当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所名,是由民进中央主席雷洁琼亲自题写的,雷老的题词和签名,被制作成巨大的烫金牌匾,镶嵌在律所的外墙上。我在这里工作的十几年间,每天上下班都从雷老的题词下经过,民进的种子也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

    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是我在安徽的主要法律业务,十几年以来,所有代理劳动者维权案件保持全部胜诉。其中代理几十名劳动者诉蚌埠日报劳动纠纷案件,从2008年末开始劳动仲裁至最后一位劳动者胜诉,经历多次发回重审、再审、抗诉,用时长达10年!期间经历了市委主要领导和法院的干预、同学朋友的说情,在一次一次败诉、败诉、败诉后,最终取得了胜利。2018年,最后一位劳动者,在到达退休年龄前半年,依法解决了退休问题。别人常说:十年磨一剑,而我们有时是十年办一案。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协同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并需要有组织上的支撑。2017年我注册成立了安徽安疆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在申报“职工(农民工)维权劳模创新工作室”,希望能以此为抓手,使职工维权工作组织更完善、效果更显著。

    非法集资类案件,最近几年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这些特大案件在涉案金额及被害人人数等指标上不断刷新同类案件的记录。E租宝、泛亚案发时,涉案几百亿,已经让人震惊,而现在单案的金额已经高达3300亿元,规模相当于10个E租宝或者泛亚。由于金额和人数巨大,这些案件甚至存在由经济案件转化为社会事件的潜在风险,随时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

    按以往的司法惯例,办理此类案件多以打击犯罪为主,抓了人、判了刑,也就算办结了,对于资产处置和被害人权益保护不够。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个重大的涉众型案件,开庭的时候,往往有几十位甚至上百位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被告人一方的位子都座不下,但多达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的被害人,却连一个代理人也没有。这些罪犯都有这么多专业律师为他们提供辩护,而被欺骗、被伤害的多达上百万的普通社会公众,却经常连一个代表他们发表意见的人都没有,这显然无法真正的保护普通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更无法实现司法公正。

    在发现涉及型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后,我开始聚焦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先后代理了一大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重大影响的涉众型案件。2018年初,公安部公布了2017年度全国十大典范案例,其中排名第二的上海中晋国太集资诈骗案,排名第三的浙江龙炎电商集资诈骗案件,都是我们为被害人代理的。在非法集资类案件领域,无论是在办理重大案件数量还是影响力方面,我们律所目前都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为业务发展提供网络支持,我建立了大量微信群、QQ群、公众号、网站,由于涉及人数众多,这些网络资源本身都获得了充分的发展,并形成了同样以“最法律”命名的以微信公众号为主体的自媒体群,其中微信公众号“最法律”,微信指数长期居于全国法律+互联网类品牌领先地位。微信指数日常基本保持在1万至20万之间,高峰期值达到100万左右,用户不仅覆盖全国300多个地级市、港澳台,而且覆盖亚洲周边国家和欧美主要发达国家。

    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我们发现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个明显缺陷,此类案件办案的周期一般需要3-5年,而涉案资产按现有规则都是在审理结束后才会返还给社会公众。也就是说,涉案的资产会被查封3-5年,这会形成非常尴尬的局面,一方是急需取回自己资产的社会公众因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而不断信访、投诉,另一方是大量社会财富因查封而被闲置浪费,据不完全统计,此类资产每年均在几千亿左右。我们对目前的“审后返还”做法,提出了“审前返还”的解决方案,除了在具体案件中依法提出诉求外,在顶层设计层面也做出了尝试,2016年,我通过民进组织逐级报送的提案《关于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建立“审前返还”机制的建议》,反应了大量社会公众的现实诉求,对于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传递法治的阳光,播撒公正的种子。法律援助,帮助每一个个体,对我而言是小事,但这是国家大的法治进程的组成部分。非常荣幸,能参与这个伟大的时代,能为法治进步、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