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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关于向贫困人口发放消费券的建议 浏览:7717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01/18 【字号

  当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日趋严峻。为推动经济增长,未来几年,中央政府和各省政府将投入十几万亿,以拉动内需。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工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然而,对于城市贫困人口、农民等社会群体而言,不是他们不想消费,而是没有能力消费。这一点,在我省尤为突出。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的精神,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快建立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解除居民消费后顾之忧的基础上,借鉴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成都市的做法,在春节来临之际,向我省低收入者和农民发放消费券,用于贫困群体的生活补贴,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以刺激消费,稳定经济形势和社会情绪。
  截至2008年,我省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包括100万城乡低保对象、45.7万农村五保户、28万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共约173.7万人,按照每人价值200元的消费券标准,共需要投入3.48亿元。鉴于我省财力状况,我们建议:
  我省向财政部申请一部分专项资金,省财政拨付一部分资金,各地市财政筹集一部分资金。同时,建议考虑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发行地方特别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统筹管理、专款专用,统一制作、发放消费券,同时明确消费券要在三个月内在指定商场、超市、乡镇商店消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