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蚕桑产业的建议 浏览:777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5/15 【字号

  我省具有悠久的栽桑养蚕历史和良好的自然条件,是全国重要的蚕桑主产省之一。近年来,由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生态环境、劳动力资源、比较效益以及土地利用等多种因素的变化,东部蚕茧主产区实施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工程——即“东桑西移”工程,这是促进我省南部、西部蚕桑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难得机遇。但我省蚕桑产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蚕桑产业存在的问题
  1、蚕桑生产逐年萎缩。我省蚕桑产业有逐年萎缩之势,从黄山市的情况来年,目前全市仅有桑园11.5万亩,比历史最高年份13.98万亩下降17.8%。全年共饲养蚕种96556盒,同比减少30%,预计今年蚕茧产量约3862吨,同比减产34%;农户售茧收入7338万元,同比减少1905万元。
  2、蚕茧流通秩序较乱。自上世纪80年代末“蚕茧大战”以来,蚕茧流通秩序始终未见明显的好转,突出表现在:一是收烘管理工作不到位,一证多点收购或无证无资质条件的收购现象普遍;二是存在着县域之间蚕茧收购的恶性竞争,压级压价和哄抬茧价的现象并存,没有形成有序的蚕茧收烘环境;三是缺乏蚕茧质量快速检测设备,蚕茧收购还是手触目测,定价的盲目性大,不能充分体现优质高价和劣质低价的原则;四是收购时间过于集中,以致收购未化蛹茧、“毛脚茧”和过潮茧等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收购点超高堆放或直热低温长烘,使茧质在收购环节就遭受到巨大损失。
  3、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蚕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蚕桑技术人员配置、资金保障以及技术装备水平与生产发展不相适应,存在有钱养兵而无钱打仗的现象。蚕桑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滞后。基层推广服务队伍人才缺乏、知识老化,而且常被当地行政事务缠身,技术服务到位率低。
存在生产和技术资源浪费现象,如歙县、黟县的两个蚕种场和黄山市蚕种冷库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技术也由于产业萎缩而未得到充分发挥利用。黟县蚕种场国债项目投资700万元建设的相关场房设施装备一直被闲置。
  4、品牌发展战略滞后。蚕桑产业链上的品牌涉及到植物、动物、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等诸方面的发展战略。目前,桑树多为老品种,蚕种依靠引进,茧或白蚕丝为工业初级产品,而且在这个产业链各个环节上,我们都未形成叫得响的品牌。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或国际质量认证的产品和企业更是凤毛麟角。与茶产业相比,品牌发展滞后,知名度低。
  5、蚕桑产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蚕桑产业的管理体制涉及到农业、技术监督、商务、工商等诸多部门。现行的法律有《蚕种管理办法》、《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等。农业部门负责种桑养蚕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部门管理茧丝质量,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管理,有的市还在商务部门内设立一个蚕桑产业办公室。这些部门各司其职,但却无法形成管理方面的合力。
二、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1、推进蚕桑规模生产,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以“东桑西移”工程项目实施为契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种养、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业、生态化建设的要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示范带动等方式,加快蚕桑基地组织链、产业链、科技链和信息链建设,大力引导农民发展蚕桑生产,迅速扩大我省蚕桑生产规模。在我省南部、西部,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要求,建设30公顷以上集中连片、设施完备的规模化蚕桑示范片,并对规模化蚕桑示范片内新发展的桑园给予一定的补助。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将农户作为“第一生产车间工人”,实行效益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2、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蚕茧质量。
  加强蚕桑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要足额设置蚕桑专业技术岗位、配齐蚕桑专业技术人员和安排一定的推广经费。蚕桑技术推广机构的蚕桑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资金保障以及技术装备水平应当与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要重视引进、培养蚕桑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蚕桑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桑、蚕病虫害防控体系,提高蚕茧单产和质量。实施良种补贴,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力争到2012年优良桑、蚕品种推广率100%,方格蔟推广率80%以上,小蚕共育推广率80%以上,大蚕省力化饲养技术推广率90%以上。鼓励收烘单位采用先进设备,实行标准化收烘。大力发展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发挥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功能。鼓励蚕桑龙头企业和蚕桑专业合作组织为蚕农提供生产资料购置、技术推广培训、产品销售、产销信息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走蚕桑产业化道路。
  一是积极为现有的蚕桑加工企业提供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进和技术创新,着力提升产品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发挥蚕桑产业内部的互补优势,着力培育蚕桑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开发特色名牌产品,延伸产业链条。三是推广发展蚕业循环经济,进一步提高蚕桑产业的综合效益。鼓励企业采用生产用水和热能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技术。四是鼓励发展蚕丝被、真丝针织以及织绸、成衣、混纺、精纺等后续加工产品。要加大对蚕桑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的投入,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扶持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力,提高带动力。
  4、延伸蚕桑产业链,努力增加产品附加值。
  重视蚕业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丰富的蚕业物质资源研制开发出新一代食品、医药材料、化工产品等,打造一个零废料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利用桑叶、枝条、蚕沙、蚕蛹、蚕丝下脚料等大宗资源,开发桑枝条木板、食用菌、营养功能食品、家居美化装饰品等。
  5、挖掘蚕文化内涵,加强与旅游业结合。
  要充分发挥蚕桑产业具有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休闲功能、观光功能、旅游功能和科普功能等作用,特别是要大力挖掘其蕴含的生态旅游价值,依托皖南、皖西等地旅游优势平台,极力促进蚕桑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精心组织蚕桑产业体验游;加快开发丝绸类旅游工艺品,推广丝绸服装服饰;并每年开展一次优秀丝绸类旅游工艺品评选营销活动,不断丰富我省旅游新业态。
  6、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蚕桑产业管理体制。
要完善蚕桑产业一体化管理体制。建议在我省蚕桑主产市,设立市政府直属拨款的“蚕桑产业办公室”,赋予其蚕桑全行业监督、管理职能,行使丝绸农工贸各环节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在蚕桑主产市建立市蚕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商务(茧丝)、经委、财政、农业、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解决蚕桑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该篇信息由民进黄山市委供稿,获得副省长梁卫国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