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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您搞得清么? 浏览:7324 来源:统战新语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12/23 【字号

    关于政党协商,还有一事不得不说: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两者一字之差,不少人却搞不明白,特别是很多基层的小伙伴有时甚至混淆。
 
  统战新语(ID:tongzhanxinyu)小编今天就帮您捋一捋。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政治协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对这两种基本方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从名称上予以明确,把第一种方式概括为“政党协商”,列为7种协商形式之首;把第二种方式概括为“政协协商”。
 
  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从性质上讲都是政治协商,有着基本相同的起源与发展历程,有着丰富的实践,也都是需要重点加强的协商民主渠道。但作为两种不同的协商形式,确有诸多不同之处,作用发挥也有所不同。从中央层面看,这些不同表现在:
 
  协商主体不同
 
  政党协商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直接进行的协商,参与的主体是双方最高层领导人,中共中央是总书记和其他政治局常委,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民主党派是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和有关副主席;同时,无党派人士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工商联作为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无党派人士代表和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也参加政党协商。
 
  政协协商的参加主体是人民政协各组成界别,全国政协有34个界别,涵盖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及各界代表人士,在协商中或以界别出现,或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
 
  此外,政党协商由中共统战部门牵头和协调组织,政协协商由政协常委会牵头和协调组织。政党协商的专题协商座谈会,一般在中南海进行,而政协协商一般在全国政协机关举办。
 
  协商议题不同
 
  就会议协商形式来说,政党协商的议题由中共中央提出,内容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政协协商议题比较广泛,可由中共党委和政府交办、中共党委召开的秘书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政协与中共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等,也还可由各组成界别提出。
 
  协商方式不同
 
  政党协商主要有三种方式: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
 
  政协协商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另外在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中开展协商,通过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开展协商,目前还在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协商特征不同
 
  政党协商具有政党性、高层次性、权威性等特点,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党际协商,体现了我国多党合作团结、合作、民主的本质特征,展示了执政党同参政党之间和谐的政党关系;协商结果直接进入党和国家决策,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政协协商在参加政协的各界别之间开展,具有广泛性、经常性、重要性等特点,协商频次高,密度大,主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是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展示了团结、民主的民主氛围,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作者:八音盒